
公告日期:2023-04-29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和监督职责,现就2022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王家琪先生、委员李浩先生因任期届满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经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增补董事常华兵先生、陈爱武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常华兵先生、陈爱武女士、冯世光先生三名成员组成,由会计专业人士常华兵先生担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如下:
1、2022年1月19日,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委员在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2020年业绩实现情况的说明后,就影响业绩预告准确性的重要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外部审计职责,切实提高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确保公司年报在法定期限内顺利披露。
2、2022年4月18日,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2 年 4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2 年 8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22 年 10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审核和评估,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负责且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开始之前,审计委员会听取了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总体策略及安排,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在审计工作开展期间,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审计计划的落实情况,敦促事务所勤勉尽责,为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把好关,确保公司年报按时披露。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审计委员会积极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能公允反映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4、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敦促年审会计师主动关注公司发布的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按照计划及时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高效顺畅进行。
5、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核查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决策、审批及披露等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在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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