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9
公司代码:600122 公司简称:*ST 宏图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详见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说明,及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四、公司负责人廖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国龙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行业前景、发展战略、未来计划、业绩预测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1035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23】17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公司 2017年至 2021 年定期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虚假记载包括虚构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虚减负债。
虚构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2017 年,宏图三胞虚构销售业务 677 笔,虚增收入
7,418,380,324.79 元,虚构采购业务 677 笔,虚增成本 6,902,732,589.74 元,虚增利润总额
515,647,735.05 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金额比例为 38.98%,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
露金额比例为 72.21%。2018 年,宏图三胞虚构销售业务 416 笔,虚增收入 4,582,133,040.08
元,虚构采购业务 416 笔,虚增成本 4,289,122,525.97 元,虚增利润总额 293,010,514.11 元。
上述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金额比例为 32.69%,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金额绝对值比例为 13.85%。
虚减负债情况如下:2017 年至 2018 年,宏图高科(包括宏图三胞)以自己名义与银行、信托
等金融机构发生未进行账务处理融资共计 33 笔,金额合计 8,766,270,000.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完全偿还,2017 年至 2021 年末未偿还融资余额分别为 7,132,071,094.45 元、
7,352,443,963.18 元、7,334,360,547.17 元、7,281,073,995.91 元、7,281,073,995.91 元;宏图高科(包括宏图三胞)以第三方名义通过商业保理和票据贴现等发生未进行账务处理的融资共
计 25 笔,金额合计 2,806,657,403.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完全偿还,2017 年至
2021 年年末偿还融资余额分别为 1,931,000,000.00 元、2,467,349,819.67 元、
2,466,546,377.70 元、2,466,546,377.70 元、2,466,546,377.70 元。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 2017 年至 2021 年财务报表虚减负债金额分别为 9,063,071,094.45 元、
9,819,793,782.85 元、9,800,906,924.87 元 、9,747,620,373.61 元 、9,747,620,373.61
元,占当期披露负债的比例为 81.28%、104.73%、106.40%、103.34%、101.75%。其中,2020 年及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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