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26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 宏图 公告编号:临 2023-057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 19 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 1 元,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一)的规定,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
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
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在 15 个交易
日内对公司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
易,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10 个
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
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
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的
情形消除或者上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一)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可
能被终止上市。截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 19
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股票停牌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自该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7 条的规定,上交所将自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日后 15 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三、历次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0.99 元/股,首次低于人
民币 1 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一款的规定,首次出
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
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10 个
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
上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3-044),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5),
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
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8),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3-049),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
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0),
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
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2),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3-053),于 2023 年 5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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