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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20:09:03 股吧网页版
兰花科创:兰花科创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积极回报股东,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中国证监会公告〔2024〕1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制定了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公司平稳、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投资者回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独立董事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在总结之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面临的各项因素,以及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要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予以调整。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将根据未来三年(2026-2028年)每年实际的盈利状况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当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若年度股东会未审议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亦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未来三年(2026-2028 年),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四)差异化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分之二十;
五、其他

(一)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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