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一)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连证监局警示函。请问:1、2020——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是证监局检查发现还是公司自查发现?2、如是自查发现,具体何时发现的?3、按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报告,2020——2022年部分贸易收入由总额法改按净额法核算,具体指的是哪部分贸易收入,请具体说明?
铁龙物流: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上述有关情况请参阅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报告》。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上述有关情况请参阅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报告》。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5-30 18: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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