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会勤勉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由独立董事俞乐平女士(召集人)、王红雯女士及非独立董事范永强先生组成。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公司原独立董事王红雯女士申请辞去了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申请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生效;另公司非独立董事范永强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了公司董事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分别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职工大会,分别选举陈丽君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王海军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周俊明先生、职工代表董事王海军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俞乐平女士(召集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
(一)2025 年 1 月 9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讨论
了如下事项:
1.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2.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情况简析;
3.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4.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计划阶段与治理层(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文件;
5.公司 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5 年工作计划。
(二)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讨
论了如下事项:
1.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三)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年报审计及聘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
(一)公司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2025 年,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相关工作,
在公司年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场审计前,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年报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关注的重点问题等,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对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议并形成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可以提交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后,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4 年年报事项,再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在此基础上审议通过了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后
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调整后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是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的,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2024 年末的财务状况。
2025 年,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之前,公司分别召开了审计委员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 年
第三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的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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