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红雯(已届满离任)
本人因连续任职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
独立董事满 6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本人申请辞去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5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完成了独立董事的补选,本人于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本人任职独立董事的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在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红雯女士,1972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浙江上市公司
协会法定代表人、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
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现任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浙江财经大学客座教授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2025 年应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2025年出席
参加董事 席次数 通讯方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股东会次数
会次数 式出席 席会议
次数
王红雯 5 5 1 0 0 否 0
注:仅统计 2025 年任职期间(即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的会议出席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本人履职期间,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
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金融专业领域特长,切实维护了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审议
了 29 项议案,本人以独立、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促进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和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25 年本人对所参与表决的董事
会所有议案都投了同意票。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即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出席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 2025年应 2025年 2025 年应 2025 年 2025年应 2025 年 2025 年应 2025 年
事姓名 参加会议 出席会 参加会议 出席会 参加会议 出席会 参加会议 出席会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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