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 2025-31 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公司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并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3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
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的整体情况概述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主要针对股东权利保护、公司内部治理
结构、规范运作流程、公司党委和纪委组织及成员设置等条款进行了
增补和进一步完善。
若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修订的具体内容
章程原条款内容 章程修改后内容
1、全文中“股东大会”表述全部调整为“股东会”,未进行一一对比。
2、调整或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
3、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章节。
4、新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
5、删除“监事会”章节。
6、调整“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章节为“财务会计制度、总法律顾问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 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称公司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公司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章程原条款内容 章程修改后内容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1998)2 号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设 公司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1998)2 号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立;在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在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信用代码为:91430700183811016L。 为:91430700183811016L。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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