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修订的内控制度全文
目 录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16
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30
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42
5.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53
6.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64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资金管理工作,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公司各分子公司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提交公司总部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三条 资金管理遵循规范管理、预算控制、优化配置、统一调度、防控风险、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是本单位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资金安全与运作效益负领导责任,各分子公司分管财务领导负分管责任,相关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严禁为他人拆借资金,严禁理财、炒股、融资性贸易。
第二章 资金管理责任部门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总部财务管理部是公司资金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公司资金计划及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二)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负责公司资金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建立和优化;
(四)负责对各分子公司资金业务进行管理、检查、指导和监督;
(五)负责公司总部资金保管,资金的收支管理,筹融资,资金在公司内融通以及归集、划转等内部调度工作;
(六)负责公司总部筹融资方案的制定和执行、融资工作的沟通协调、资金融入的后续管理;
(七)对各分子公司的筹融资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七条 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是本单位资金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资金计划及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二)制定本单位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制度的执行,接受总部对本单位资金方面的管理,接受公司财务管理部对本单位资金管理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三)负责本单位资金保管,资金的收支管理,筹融资,资金在内部的调拨、划转等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筹融资方案的制定和执行、融资工作的沟通协调、资金融入的后续管理。
第八条 各业务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资金收支涉及的业务事项负责。
第三章 资金预算及计划管理
第九条 资金预算管理
(一)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每年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根据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等业务计划,结合收入、成本费用预算等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年度融资预算,并形成最后的财务预算结果,经公司审批同意后下发,作为公司年度资金管理的控制依据,并严格执行。
(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于超过年度预算的筹融资需求等超预算事项,应按照预算外事项审批流程,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 外部融资计划管理
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公司按季度进行外部融资计划管理。每季度前第二个月末之前,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全年预算安排、上一季度现金流实际情况、下一季度资金需求,包括到期或拟提前偿还贷款资金需求、投资资金需求等,对下一季度融资方案进行铺排,汇总编制“季度融资计划”(详见附件)报至公司总部财务管理部审核,审核后的“季度融资计划”经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审批后执行。其中公司总部季度融资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审议和批准,分子公司季度融资计划由总部财务管理部审核。
第十一条 资金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控制、审批支付”的原则,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可支,未审批不支付,若超额支付或超预算未经审批擅自发生支付,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按要求定期报送资金相关报表,报送内容包括银行授信、存量外部融资、存量货币资金、银行账户开立注销、抵押担保等资金相关数据,数据报送必须及时、真实、完整、准确,以便公司对资金、债务情况的掌握和调度。公司总部财务管理部应定期对资金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为公司管理和决策提供支持。
第十三条 总部财务管理部门对各分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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