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4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 2026-15 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相关事项的
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金健米业”)于2026年2 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6〕5号) (以下统称“《决定书》”)。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5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编号:临 2026-08号)。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传达,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落实整改工作,针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明确责任部
门,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相关事项的整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原子公司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健营口公司”)开展的部分贸易业务无实物流转且缺
乏商业实质,部分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共导致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 22,761.39 万元、26,556.59 万
元、9,295.60 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3.98%、3.96%、1.45%;虚增营业成本分别为 22,750.95 万元、26,525.56 万元、9,288.44 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成本的 3.99%、3.95%、1.43%;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 10.43 万元、31.04 万元、7.16 万元,分别占当年利润总额的0.31%、-1.19%、-0.16%。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全臻、时任总裁、代董事长陈伟、时任副总裁(分管贸易业务)吴飞、时任财务总监马先明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
二、整改措施
(一)聚焦核心主责主业,重定贸易业务功能
2024 年,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为兑现 2022 年 7 月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解决与上市公司之间同业竞争”的承诺,以及支持上市公司聚焦粮油主责主业,金健米业与控股股东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了资产置换,上市公司置入了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和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将从事饲料贸易业务为主的 3 家贸易公司(含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置出,公司进一步聚焦粮油主业,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自此,公司现有贸易业务聚焦粮油食品加工主责主业,围绕大米、油脂、面制品等食品加工业务板块的原材料采购需求开展,起到配套保障的服务作用。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强化治理主体协同管控,构建长效合规管理机制
公司充分发挥党委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各治理主体职能,形成统筹推进、分级负责、全程监督的整改管控体系。
党委会牵头成立贸易业务整改专项小组,统筹整改方向,将整改成效与子公司绩效考核、履职评价挂钩,通过专项督查等方式压实政治责任,推动整改要求穿透至子公司。
董事会建立完善风控合规管理的相关内控制度体系,从制度层面加强对业务的全流程制度管控,强化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层按季度分析贸易业务核心指标及风险情况,同时部分子公司配齐配强风控专职人员,夯实合规人力资源保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开展全面风险自查,聚焦贸易业务上下游关联交易、业务背景等关键风险建立问题清单与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及标准,定期跟踪督办,整改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独立董事重点跟进自查整改及内控落实情况,结合财务、法律等专业优势,在货物存放和管理、应收账款风险预警等方面提出专业建议,确保整改不走形式、取得实效。
【整改进度】:已完成,将持续深化落实。
(三)开展全面风险排查,严控业务环节全程
为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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