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9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凌志雄先生、独立董事周志方先生和董事邹癸森先生,召
集人为凌志雄先生。2025 年 5 月 9 日原独立董事凌志雄先生因任期
届满辞去了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后经公司
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四十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增补吴静桦先生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会议同意调整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志方先生、吴静桦先生和董事邹癸森先生组成,召集人调整为周志方先生。
2026 年 1 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由周志方先生、吴静桦先生和董事邹癸森先生组成,周志方先生为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占比为 2/3,且召集人周志方先生和委员吴静桦先生均为财务、会计领域的专业人士,人员数量、安排、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召开
情况如下:
会议次数 会议时间 会议内容及意见
会议审阅了公司自行编制的 2024 年财务报表,并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第一次 2025 年 1 月 20 日 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4 年年报的审计计划及相关情况进行了沟通,听
取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检查与考
核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步审计的公司 2024 年度财
第二次 2025 年 3 月 20 日 务会计报表和审计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讨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4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
第三次 2025 年 3 月 26 日 制评价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第四次 2025 年 4 月 25 日 会议审阅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听取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
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下阶段工作计划的汇报。
会议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听取了公司 2025 年
第五次 2025 年 8 月 12 日 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下阶段工作计划的汇报,听取了公司 2025 年
第二季度内部控制检查与考核工作情况的汇报。
第六次 2025 年 10 月 24 日 会议审阅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听取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