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1-02
证券代码:832321 证券简称:福华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福华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1.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1.会议召开情况
1.1.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31日
1.1.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福华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1.1.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1.1.4.会议召集人:东莞市福华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1.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霍卫堂先生
1.1.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福华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1.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2.议案审议情况
2.1.审议通过《关于定向发行方案的议案》。
东莞市福华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前共有股东2名,共持有公司股份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共计73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6元。
2.1.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00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2 回避表决情况:
因在册股东霍锡畴及控股股东广东福华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霍福华系本次股票发行的对象,且霍福华与霍锡畴系父子关系,全体股东均为关联方,故无须回避表决。
2.2.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2.2.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发行实际情况拟定并与认购人签订《定向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合同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发行方案之日起生效。
同意股数500.00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2.回避表决情况
因在册股东霍锡畴及控股股东广东福华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霍福华系本次股票发行的对象,且霍福华与霍锡畴系父子关系,全体股东均为关联方,故无须回避表决。
2.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定向发行相关事宜工作的议案》。
2.3.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次发行方案做相应调整;
2.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3.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备案材料,办理证券登记工作;
4.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交材料完成新增股份登记、限售手续;5.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同意股数 500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3.2 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2.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4.1.议案表决结果:
公司根据《公司法》、《 东莞市福华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拟按照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增加注册资本,由发行前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增加至本次发行完成认购后注册资本1,236万元。同意针对本次发行完成认购的情况所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同意股数 500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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