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57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核查,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确定2025年 10 月 16 日 为 授 予 日 , 向 符 合 条 件 的 73 名激励对象授予493.1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66元/股。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马宏伟、蒋海英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5-05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其中,单笔核销金额超过 200 万元的资产损失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损失核销的公告》(临 2025-059)。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 2025-060)。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择期召开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项,并根据相关规定发出股东会通知,届时将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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