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58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予日:2025年10月16日
授予数量:493.12万股
授予价格:5.66元/股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5年10月1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3名激励对象授予493.1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66元/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5年9月17日,公司披露《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江苏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公司收到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国资委”)出具的《省国资委关于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苏国资复〔2025〕59号),江苏省国资委原则同意《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4、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7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年10月10日与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董事会说明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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