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5
大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DAHE MEDIACO.,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43)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股东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附注1)
地址为
为大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内资股 股╱H股 股(附注2)
的登记持有人,兹委任大会主席或
地址为
为本人╱吾等的代表(附注3),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谨定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星期一)上午十时正(香港时
间)假座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国家广告产业园5栋8楼本公司会议厅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及
其任何续会),及根据下列指示代表本人╱吾等投票或,倘无任何指示,则本人╱吾等的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
特别决议案 赞成 反对
(附注4) (附注4)
1. 审议并通过转板上市的议案
2. 审议并通过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日期:二零一七年 月 日
股东签署: (附注5、6及7)
附注:
1. 请以正楷填上本公司股东名册所载的全名及地址。须列明所有联名登记持有人的姓名。
2. 请填上以 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如不填报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全部以 阁下名义(不论单独或与其他
人士联名)登记的本公司股本中的股份的代表委任表格。
3. 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如 阁下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的人士为 阁下的代表,请将「大会主席或」一词删去,并於适当栏
内填上 阁下所拟委派代表的全名及地址。
4.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上述任何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如拟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如
交回的表格已正式签署但并未就任何建议决议案作出特定指示,受委代表有权酌情就全部决议案投票或放弃投票;或倘若就某一特定建议决议案并无任何特定指示,受委代表有权酌情对该特定建议决议案投票或放弃投票。受委代表亦可酌情就任何於大会上适当提呈而并未载於召开大会的通告上的决议案投票。
5. 有关各项决议案的全文,请参阅随附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6. 倘为任何股份的联名登记持有人,本代表委任表格可由任何一位联名登记持有人签署,惟倘多於一位联名登记持有人出席大
会,不论其为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则仅有在股东名册内就有关联名持有的联名登记持有人排名首位的出席者(不包括其他联
名持有人),方有权就有关联名持有投票。
7. 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或其正式书面授权的受权人签署。本代表委任表格,连同藉以签署本表格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
有)或经由公证人证明的该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最迟须於大会或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即一零一七年七月九 日(星期日)上午十时正(香港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方为有效。
8. 本表格的任何更改,均须由表格的签署人简签示可。
9. 阁下於填妥及交回本代表委任表格後,届时仍可按意愿亲自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及於会上投票。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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