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连续多年综合排名位列全国内资所前二,全球排名前二十位。
天健拥有包括 A 股、B 股、H 股上市公司、大型央企、国企、外商投资企业等在内的固定客户 7,000
余家,其中上市公司客户 707 家。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44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
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 已完结(天健需
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 在 5%的范围内与
华仪电气、东
投资者 2024 年 3 月 6 日 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 华仪电气承担连
海证券、天健
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带责任,天健已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 按期履行判决)
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4 年外部审
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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