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0 18:10:41 股吧网页版
国网信通: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5-039 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3 人调离公司,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公司拟对前述共计 143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92,12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1,592,125 股 1,592,125 股 2025 年 7 月 15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5-039 号
容详见 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 2025-027 号、2025-028 号、2025-032 号公告。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由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5-033 号)。截至
2025 年 7 月 5 日已满 45 日,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 3 人调离公司,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22,75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 2023 年度整体实现的扣非净资产收益率为 13.08%(目标
值 14.5%);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13.40%(目标值 16%)。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本次涉及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40 人,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5%,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369,375 股。

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八章“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及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或出现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需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5-039 号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143 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1,592,125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 2,738,75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5619950),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 1,592,125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411,395 -1,592,125 3,819,27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95,905,149 1,195,905,149

股份合计 1,201,316,544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