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治理(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工作,提升 ESG 管理实践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中心)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各分支机构,旨在规范 ESG 管理工作,健全 ESG 管理体系并保障有效运行,推动 ESG 实践全面、深入、持续开展。
第二章 ESG 管理理念与原则
第三条 公司秉持“数创未来 智惠美好”责任理念,以服务能
源数字化转型为核心,发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创新动力,用科技力量创造普惠价值,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公司致力于打造负责任的商业模式,携手利益相关方构建责任生态圈,实现共赢发展。
第四条 公司 ESG 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引领。将 ESG 理念深度融入国网信通的发展战略中,统
环境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二)管理融合。将 ESG 实践贯彻融入重大决策、融入业务运营、职能管理、制度体系和行为规范,建立顺畅的管理机制,系统开展 ESG管理工作。
(三)注重实效。务实开展 ESG 管理相关工作,立足国网信通实际,制定符合企业特点、具有可操作性、可衡量的 ESG 指标目标和行动计划。
(四)持续改进。加强 ESG 工作阶段性总结,建立及时纠偏、持续改进的工作推进机制,不断提升国网信通 ESG 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建立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ESG 工作小组三级 ESG 治理架构。
(一)董事会作为国网信通 ESG 事宜的最高负责及决策机构,负责
领导决策 ESG 各项工作,审议 ESG 报告、重大 ESG 议题等,定期监
督、检查 ESG 工作落实情况并提出改进要求。
(二)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委员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主要负责研究审议 ESG 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监督指导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规范治理等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ESG 工作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负责 ESG 工作的分管领导、各子公司负责 ESG 工作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公司各部门(中心)负责人及专责、各子公司党建宣传工作
统筹协调、组织推进 ESG 各项工作,监督计划执行进度与成效,定期向 ESG 委员会报告。
(四)党委党建部(党委宣传部)为 ESG 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 ESG 工作统筹协调、牵头推进和督促落实,执行 ESG 工作的决策部署,定期汇报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五)公司各部门(中心)、各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领域、本单位 ESG 议题管理和落实,向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 ESG 工作推进与归口管理;各子公司明确对接人员,及时落实 ESG 管理要求,人员变动应及时报备。
第四章 环境责任
第六条 环境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环境方针与目标,全面推进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认证,规范应急管理,有效防范和处置环境风险。重视提高公司全员环保意识,积极开展绿色环保培训与宣传。
第七条 资源消耗
公司严格遵守资源节约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资源消耗管理,持续降低能源使用和水资源消耗,优先采购节能环保认证产品,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推进绿色办公,倡导节约水电、节约办公用品,鼓励绿色出行。
第八条 污染防治
公司强化污染防治,规范生活污水、废弃物、噪声等防控与处置,确保达标排放并力争优于国家标准要求。建立废弃物产生、分类、贮存、处置、利用全过程管理机制,推动资源再利用;选用低噪声设备、
落实降噪措施,有效控制噪声影响。
第九条 气候变化
公司积极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主动识别、评估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风险和机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逐步减少范围 1、范围 2 温室气体排放,稳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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