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6-015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单次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含),且不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两者孰低为准)
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对外发行
投资种类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或收益凭
证等)。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所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易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仍可能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公司将持续关注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进行投资介入。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单次或连续 12 个月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含),且不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两者孰低为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对外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或收益凭证等)。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确保现金管理全流程合法合规,资金使用与投资品种均在审批范围内;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自有资金进行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