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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7:02:02 股吧网页版
ST明诚: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经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敏女士、沈超先生及董事胡铭先生 3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王敏女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王敏女士:曾任国家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财务审计处科员。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副教授);山东高速湖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

沈超先生,曾任湖北电视剧制作中心编剧、艺委会秘书长、副主任;湖北电影制片厂副总经理;湖北电视剧制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北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湖北省电视剧制作协会秘书长;湖北省广播电视局专家组成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胡铭先生,现任联投集团投资管理部(上市办公室)总经理、湖北省联投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湖北天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湖北联投商贸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专业委员会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3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受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5 年 4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 8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 年 10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 年 12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财务信息,通过与经理层、外部审计机构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未发现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同意将相关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1、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工作。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诚信记录、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及执业规范要求,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
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建立了双向沟通机制。全年共与外部审计机构召开 3 次正式沟通会,就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等进行了充分讨论,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确保审计报告按期出具。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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