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
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5,961.69万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家,住宿和餐饮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
施 0 次,42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 人次、纪律处分 12 人次、监管措施
4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廖利华先生,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开始在中审众环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彭聪先生,2012 年起在中审众环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2 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闵超先生,2003 年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开始在中审众环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结果
廖利华 2025 年 5 月 23 日 行政处罚 中国证监会 警告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廖利华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聪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闵超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中审众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财务报表审计方面,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