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25-017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监事会取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中的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一致,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
(一)、《公司章程》章节和条款调整。
1、取消原《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内容,《公司章程》由十二章调整为十一章,总条款由二百三十四条调整为二百零七条。
2、《公司章程》第四章由六节调整为七节,增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节。即,第一节、股东的一般规定,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3、《公司章程》第五章章节顺序调整,独立董事一节由原来第二节调整至三节。即:第一节,董事的一般规定,第二节,董事会,第三节,独立董事,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公司章程》第六章名称由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改为:高级管理人员。
5、《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取消后,以后五个章节顺序替换。
6、《公司章程》第九章通知、公告、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顺替为第八章,名称改为通知、公告,并删除第三节。即:第一节、通知,第二节、公告。
(二)、《公司章程》原条文: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修订为: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三)、《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如下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1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 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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