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浪莎股份”)独立董事,2025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浪莎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情况。按时出席董事会各次会议和年度股东会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我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以及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 2027 年 5 月 20 日止。2009 年 4 月取得上
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时期 13 个月)、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公司经济专业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任职独立性的情形。
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1、参加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出席情况
独立董 参加股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东会次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数 次数 数 加会议
罗仲伟 1 5 5 0 0 0 否
2、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 独立董事提出异议的 异议的内容 备注
事姓名 重大事项内容
罗仲伟 不适用 不适用 各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
3、2025 年度凡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公司做到了提
前提供相关资料,并及时与我沟通,介绍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我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配合,协助了我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2025 年度根据自己企业经济管理专业优势发表自己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浪莎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首先,以微信语音方式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向我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其次,认真审查了财务负责人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我书面提交的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它相关资料。第三,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年报前,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2025 年 4 月 24 日,公
司董事会秘书已安排我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以微信语音形式的现场审计完成后的两次沟通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
议。2025 年 4 月 26 日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了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浪莎股份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参加了对公司 2025 年全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补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全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
1、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意见。2025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3 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全资子公司浪莎内衣向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浪莎针织购买内衣产品电商、平台、商超和直播带货组合配套销售)不超过 2200 万元;电视购物促销,内衣产品组合配套销售,向浪莎针织购买产品(袜品和纸板)不超过 200 万元;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为浪莎内衣提供染色加工等服务不超过 300 万元。经审核,全年预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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