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浪莎股份”)独立董事,2025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浪莎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情况。按时出席董事会各次会议和年度股东会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我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会议选举为公司第
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以及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 2028 年 6 月 19 日止。2012 年 4 月取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任职独立性的情形。
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1、参加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出席情况
独立董 参加股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东会次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数 次数 数 加会议
赵克薇 0 3 3 0 0 0 否
2、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提出异议 异议的内容 备注
的重大事项内容
赵克薇 不适用 不适用 各次董事会审议议
案均投赞成票
3、2025 年度凡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公司做到了提
前提供相关资料,并及时与我沟通,介绍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我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配合,协助了我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2025 年度本人着重从财务会计角度及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提出意见、建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以下部分内容,我接续了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离任独立董事何元福履职情况述职内容。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浪莎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首先,以微信语音方式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向我们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其次,认真审查了财务负责人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我们书面提交的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它相关资料。第三,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年报前,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2025 年 4 月 24 日,公
司董事会秘书已安排我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以微信语音形式的现场审计完成后的两次沟通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
议。2025 年 4 月 26 日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公司审
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人作为会计专业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时尤其重视与关注公司财务会计工作以及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一方面经常与公司财务负责人交流与讨论,及时了解公司部份销售方式变化后存货管理、销售收入确认等对会计核算、财力管理方面的影响和可能存在的财务、税务风险。另一方面,借助公司年报
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的力量,事前通过审查审计机构的审计力量配备、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审计重点等审计工作方案,以掌握审计机构的组织安排能满足公司年报审计任务和审计质量;事中在与审计机构初步审计意见交流中,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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