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窦超)
作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宗旨,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严格履行了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青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依据。
一、本人基本情况
窦超,男,1990 年 9 月生,会计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中期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独立
董事。自 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被选举为
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和股东会。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充分、细致的审议,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对于公司涉及的重要事项,本人审慎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建议,积极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科学决策。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分别参加了所属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 亲自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7 7 6 0 0 3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内控与审计委员会 5 5 0 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内控与审计委员会成员亲自出席了全部内控与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修订《董事会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并审议关联交易议案。
2025年12月25日,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独立董事、内控与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相关责任人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进场审计前的沟通会,沟通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计划,并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表示了认可。
2026年4月21日,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独立董事与经营层沟通会,听取了经营层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与管理情况的全面汇报,认为公司治理规范,发展符合预期。
2026年4月21日,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独立董事、内控与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负责人举行的审计工作沟通会,听取了会计师针对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活动情况、主要投资活动情况、主要筹资活动情况、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的汇报,认为公司对重大会计问题的处理谨慎、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保持良好沟通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并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除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委会、积极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会谈沟通外,本人还通过实地考察等现场工作,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度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9.5日。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层维持良好密切的沟通,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
年审会计师资质、参加北京证监局监管工作会等形式,了解监管机构要求及监管重点等情况,发挥独立董事专业咨询、监督等作用。
(七)公司配合情况
长期以来,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建立和保持了良好畅通的沟通渠道,为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和充分的配合,成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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