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金发科技:金发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6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1,568 名,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600,46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43%。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于上
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
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6 月 6 日至 2022 年 6 月 16 日。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
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2 年 6 月18 日披露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独立董事朱乾宇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
为征集人,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4、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
5、2022 年 7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本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的激励对象 1,315 名,实际认购数量 83,574,893 股。

8、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9、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