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截至 2025 年末,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 237 名、注册会计师 1,306 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23 名。
中审众环 2024 年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21.7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3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
2024 年度中审众环为 244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3.60 亿
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44 名
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 人次、纪律处分 12 人次、
监管措施 42 人次。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1、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2、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2025 年 4 月 1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2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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