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贾新宇)
本人担任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2025年履职秉持严谨负责的职业态度与专业审慎的履职原则,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我主动深入调研公司经营与财务详情,依规出席各类相关会议,对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进行细致审议,并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履行独立董事监督与建言的职责。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贾新宇,女,汉族,1971 年出生,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中国注册税务师。历任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财务管理教师,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负责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会计教师、税法教师,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实务导师。现任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税务师协会常任理事、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讲师团成员。
本人除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外,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并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召开 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
作为独立董事,我参与全部会议,每一项议案都认真审议表决,践行独立董事的责任与担当。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重大事项。会议期间,本人紧扣事项核心,围绕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程序的合规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关键维度审慎把关,参与研讨论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三)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召集人职责。任职期间,我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审议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薪酬相关等重大事项,做好监督核查工作,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投入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个工
作日,严格恪守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针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从合规性、公允性、风险可控性等维度进行审慎研判,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与专业指导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参与公司股东会和召开的业绩说明会,了解股东诉求,搭建沟通桥梁。日常工作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跟踪投资者对公司运营状况的各类关切,将相关意见和疑问向公司管理层传达反馈,推动问题妥善回应,为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与公司财务部及外部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重点关注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态势及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年报审计期间,掌握审计工作安排与进展,审阅相关审计资料,就重点审计事项、核心审计要点等内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研讨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精准高效推进,履行监督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及时、全面地向本人分享公司经营动态、重大事项进展及核心决策思路,保障本人充分了解公司运营全貌。各项会议资料、财务数据及相关文件均能及时、准确送达,为董事会会议高效召开、本人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提升了独立董事工作的便利性与效率。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2025 年度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核查与监督职责,结合公司汽车离合器、液压举升机构主业经营特性,参与相关审议工作。公司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核查日常关联交易均围绕主业生产经营及合规资金管理需求开展,定价遵循市场化公允原则,决策程序严谨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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