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度依法合规履行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关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执业质量、审计独立性及工作勤勉尽责情况。现将 2025 年度对立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
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
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立信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
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了审计工作。同时,立信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相应出具了专项报告。
审计委员会关注并监督立信的审计执行情况。在审计工作推进过程中,立信就审计团队独立性、人员配置、审计策略、风险识别要点及年度重大会计处理与审计事项等,与公司开展了多轮沟通,信息传递及时充分。经立信审计认定,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末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结论。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2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审议。经对立信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执业质量及独立性等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委员会认为该所符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事务所就审计进度安排、报告标准、工作组织及人员配置等内容进行了说明。审计委员会依据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进行了解与沟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关注潜在风险点,履行了相应的监督职责。
(三)2026 年 4 月 14 日,在立信形成初步审计意见基
础上,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重点就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关键审计事项及年度经营相关情况进行充分研讨,持续跟踪并督导年度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四)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相关议案,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议期间,委员会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确保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监管规则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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