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王 瑛)
2025 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实地调研、会谈交流、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市场动态,确保所提建议和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等会议,针对所需要讨论的重大事项做足深入了解分析,科学、合理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本人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所长和自身工作经验,始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决策,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瑛:女,1973 年 5 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2005 年 7 月中南财
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2009 年 7 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毕业。曾任湖北省仙桃市建设银行员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七大道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本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情况,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未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不是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
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采取现场调研、线上沟通、会议座谈、资料研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沟通、联系,深入了解公司市场动态和生产经营情况,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年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开展的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及时了解项目进展及有关信息,认真审议项目“二董”相关议(预)案,审慎决策并依法依规发表审核意见,保障重大事项审议程序合规,确保该项目公平、公开、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预)案,审慎决策并依法依规发表意
见,同时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确保全年工作顺利完成。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本年度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本年度 列席
独立 应参加 出席 方式 出席 缺席 应列席 股东会
董事 董事会 次数 出席次 次数 次数 股东会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王瑛 10 10 8 0 0 4 4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构成关联交易的预案》《关于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预案》《关于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预案》《关于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暨关联交易方案的预案》等 16 项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预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预案》《关于授权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 2025 年度实施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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