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3 21:54:21 股吧网页版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4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6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和资料,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

(三)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在月湖金汇大厦 20 楼会议室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五)会议由董事长陈良琴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良琴、李小辉、周一君、吕军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良琴、李小辉、周一君、吕军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良琴、李小辉、周一君、吕军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发行对象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良琴、李小辉、周一君、吕军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
意。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7.3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分配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