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2:03:20 股吧网页版
建发股份:建发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4
债券代码:115755 债券简称:23建发Y1

债券代码:240217 债券简称:23建发Y2

债券代码:240650 债券简称:24建发Y1

债券代码:241016 债券简称:24建发Y2

债券代码:241137 债券简称:24建发Y3

债券代码:241265 债券简称:24建发Y4

债券代码:241266 债券简称:24建发Y5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

2025 年度公司的现金分红(包括上述 0.5 元/股以及 2025 年中期已分配
的现金红利 0.2 元/股)总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末,公司母公司报
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43.89 亿元。

鉴于:

(1)公司在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交易完成后增强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中,承诺 2025 年度每股现金分红不低于 0.7 元。

(2)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实施了 2025 年度的中期分红,每 10 股派发
了现金红利 2 元(含税)。

综合考虑上述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承诺、2025 年度的中期分红实施情况以及
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含 2025 年度中期分红)

公司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899,538,55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9,769,275.50 元(含税)。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包含 2025 年度中期分红)

综上,2025 年度公司的现金分红(包括上述 2025 年度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
利 ) 总 方 案为 每 10 股 派 发 现金红 利 7 元( 含税 ),现 金红 利总额 为
2,029,676,985.70 元(含税)。本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在制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参考了投资者提出的关于分红的意见,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之间的平衡。

3.2026 年中期分红授权方案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制定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等。若公司 2026 年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在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交易完成后增强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中,承诺公司 2025 年度每股现金分红不低于 0.7 元。公司已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实施了 2025 年度的中期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