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13
债券代码:115755 债券简称:23建发Y1
债券代码:240217 债券简称:23建发Y2
债券代码:240650 债券简称:24建发Y1
债券代码:241016 债券简称:24建发Y2
债券代码:241137 债券简称:24建发Y3
债券代码:241265 债券简称:24建发Y4
债券代码:241266 债券简称:24建发Y5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年7月8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由于上述实施问答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实施问答的规定,同时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实施问答明确了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实施问答的规定,同时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执行实施问答的规定,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2024年1月1日存货-290,285,397.89元、其他流动资产290,285,397.89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同时,本公司对2024年度合并和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
项目:
存货 327,632,486,320.09 327,160,406,386.40 7,581,418.08 7,581,418.08
其他流动资 22,574,114,269.71 23,046,194,203.40 2,697,725.14 2,697,725.14
产
合计数 350,206,600,589.80 350,206,600,589.80 10,279,143.22 10,279,143.22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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