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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2 19:16:21 股吧网页版
永泰能源: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所持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融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6-017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所持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51%股权

进行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泰能源”)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拟以所持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亿华”)51%股权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开展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合作,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其中:裕中能源按账面价值 5.85 亿元转让所持有陕西亿华10%股权引入融资合作方中信金融资产,期限 60 个月;中信金融资产以不超过14.14 亿元现金出资作为优先级、裕中能源以持有陕西亿华 41%股权按账面价值23.97 亿元及不低于 277 万元现金出资作为劣后级信托财产委托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设立信托计划,信托计划分期向陕西亿华发放信托贷款不超过 14.14 亿元,专项用于海则滩煤矿项目建设,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
●本次融资合作中的信托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陕西亿华以其采矿权提供抵押担保。本次融资合作到期后,公司或其指定方享有向中信金融资产按照本次出资金额和不低于 5.625%年化预期收益率之和远期回购陕西亿华10%股权的权利;同时,信托计划进行清算,向裕中能源分配原状返还陕西亿华41%股权。

通过本次融资合作,公司预计获得资金不超过 20 亿元,将为公司重点项目
海则滩煤矿建设提供充分资金保障,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为海则滩煤矿早日投产见效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融资合作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一、融资情况概述

(一)融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所属控股公司陕西亿华海则滩煤矿项目建设,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拟与中信金融资产开展融资合作,通过股权和债权相结合方式,为海则滩煤矿建设提供资金,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其中:裕中能源按账
面价值 5.85 亿元转让所持有陕西亿华 10%股权引入融资合作方中信金融资产,期限 60 个月;中信金融资产以不超过 14.14 亿元现金出资作为优先级、裕中能源以
持有陕西亿华 41%股权按账面价值 23.97 亿元及不低于 277 万元现金出资作为劣
后级,委托中信信托设立“中信信托·信华75号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 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信托计划分期向陕西亿华发放信托贷款不超过 14.14 亿元,专项用于海则滩煤矿项目建设,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

本次信托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陕西亿华以其采矿权提供抵押担保;在特定情形下,中信金融资产有权要求公司或其指定方限期收购其信托计划份额,陕西亿华为公司该项收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本次融资到期后,公司或其指定方享有向中信金融资产按照本次出资金额及一定预期收益远期回购陕西亿华 10%股权的权利;中信金融资产作为信托计划优先级,通过优先分配信托财产方式退出,信托计划随后清算,并向裕中能源分配原状返还陕西亿华 41%股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所持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以所持陕西亿华 51%股权通过股权和债权相结合方式开展融资。同时,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业务过程中签署涉及公司的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具体办理上述事项相关手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融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

二、融资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中信金融资产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5774

3.法定代表人:刘正均

4.注册资本:8,024,667.9047 万元

5.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成立日期:1999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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