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6-015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2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全体董事对于会议召开时
间无异议,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 9 号双喜广
场 26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窦红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8 人,实出席董事 8 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会议选举窦红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常胜秋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1.选举战略委员会成员为:窦红平先生、常胜秋先生、王结流先生,其中窦红平先生为召集人;
2.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赵引贵女士、王文利女士、曹体伦先生,其中赵引贵女士为召集人;
3.选举提名委员会成员为:王文利女士、洪潮波先生、窦红平先生,其中王文利女士为召集人;
4.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洪潮波先生、赵引贵女士、常胜秋先生,其中洪潮波先生为召集人。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与建议、董事长窦红平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常胜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与建议、董事长窦红平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李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孟杨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五)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与建议、总经理常胜秋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王结流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巩家富先生、刘明杰先生、刘朋中先生、卞鹏飞先生、崔晓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查与建议、总经理常胜秋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卞鹏飞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有关聘任总会计师事项同时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上述第(一)至(五)项议案相关人员任期自 2026 年 4 月 2 日起至 2029
年 4 月 1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6)。
(六)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所持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51%股权进行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为加快公司所属海则滩煤矿项目建设进度,保障建设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以所持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亿华”)51%股权与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开展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合作,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其中:裕中能源按账面价值 5.85 亿元转让所持有
陕西亿华 10%股权引入融资合作方中信金融资产,期限 60 个月;中信金融资产以不超过 14.14 亿元现金出资作为优先级、裕中能源以持有陕西亿华 41%股权按账面价值 23.97 亿元及不低于 277 万元现金出资作为劣后级信托财产委托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信托计划,信托计划分期向陕西亿华发放信托贷款不超过14.14 亿元,专项用于海则滩煤矿项目建设,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本次融资合作中的信托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陕西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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