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 2025-24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天津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
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天津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及对单铁、王卫东、顾兴全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2025〕36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铁、王卫东、顾兴全:
经查,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体产业或公司)于 2021 年向中体海盈国际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体海盈)借款 1035 万元,中体海盈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情况同比例提供资金。2023 年 1 月,中体产业副总经理兼任中体海盈董事长,中体海盈成为公司其他关联方。截至 2024 年报告期末,累计借款(含利息)1129.56 万元,至今未归还。公司 2023、2024 年年报重要提示中“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披露为“否”,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第二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单铁、财务总监顾兴全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182 号)第四条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2021 年 12 月,公司子公司中体成都滑翔机有限公司将房屋拆迁款 1028.88
万元确认“营业外收入”入账,公司未及时披露临时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二项规定,公司在2021 年年报中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披露。公司时任董事长王卫东、时任总裁单铁、财务总监顾兴全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决定对中体产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单铁、王卫东、顾兴全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严肃组织开展公司内部追责,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你公司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组织整改验收。单铁、王卫东、
顾兴全应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携带有效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在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并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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