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作为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吴炜,男,1968 年 12 月出生,律师。美国密执安州蒙东那
大学硕士。律师执业三十多年,现任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还担任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员、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副理事长、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帆船帆板协会执行委员、中国棒球协会理事、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理事、上海市体育局法律顾问、上海市司法局首批国际仲裁专家库专家、上海市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体育学院体育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职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及 2 次股东会,本人
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吴炜 6 6 4 0 0 否 2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出席会议。报告期内,召开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1次,未召开战略发展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委
员会 1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战略发展委员 提名与公司治理 薪酬与考核委员 独立董事专门会
会 委员会 会 议
吴炜 - 1 1 1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在董事会会议上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汇报,了解并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对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与中
小股东利益相关的事项进行重点关注,有效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出席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更直接的沟通交流,提升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效果。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
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利用参加现场会议机会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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