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
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
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
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83 家。
项目合伙人:陈芳,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巨化股份、杭齿前进、浙数文化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旭,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万通智控、巨化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成,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合肥城建、巨化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周丽娟,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长青股份、歌力思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支付2024 年度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6 年 1 月 15 日,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5 年度审计计划,公
司要积极配合年审会计师审计工作,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二)2026 年 4 月 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就年报
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总结汇报,要求公司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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