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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7 20:35:21 股吧网页版
ST宁科:ST宁科关于新增及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8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 宁科 公告编号:临 2026-014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及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科生物)及子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案件所处的阶段分别为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

●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47,215,869.22 元及诉讼费等。公司及子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
累计涉及诉讼金额 62,815,869.22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7.50%。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追偿权纠纷案件

因追偿权纠纷,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环保)作为原告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对被告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国贸)提起诉讼。
(二)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因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增资计划进展情况、重大诉讼事项、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等事项,蔡一航、叶玉冰等 36 名股民作为原告分别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对被告公司等相关责任主体提起诉讼。

二、案件当事人、请求、事实及理由、进展情况

(一)追偿权纠纷案件

1、案号:(2026)宁 0205 民初 806 号

2、案件当事人

原告:华辉环保

被告:公司、恒力国贸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偿还原告因承担担保责任支出各类款项共计7,904,611.11 元;

(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4、事实及理由

华辉环保为恒力国贸拖欠宁夏恒德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德源)的货款债务提供担保,该债务已由法院生效文书确认,公司就该债务向华辉环保提供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后因恒力国贸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恒德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华辉环保已依法代偿全部款项及执行费共计 7,904,611.11 元。现华辉环保依法向公司、恒力国贸追偿,要求连带偿还上述全部代偿款项。

5、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1、案号:(2026)宁 01 民初 101-107、121-127、130、132-138、140-149、
151-152、170-171 号

2、案件当事人

原告:蔡一航、叶玉冰等 36 名股民

被告:公司等相关责任主体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宁科生物赔偿原告损失共计 35,182,649.33 元;

(2)请求判令相关责任主体对宁科生物前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所有诉讼费用。

4、事实及理由

2023 年 6 月 1 日,宁科生物公告收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宁科生物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形:一、

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增资计划进展情况;二、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三、未及

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宁科生物虚假陈述的实施日为 2022 年 11 月 20 日,揭露日为 2023 年 4 月 6

日,基准日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基准价为 4.25 元。原告在上述虚假陈述实施

日至揭露日期间陆续买入宁科生物股票,宁科生物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导致原告

受误导买入股票、并遭受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损失等。

5、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及《民事起

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前期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情况统计

序号 案件编号 原告 被告 受理机构 案由 涉案金额 案件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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