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4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一)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补充
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内容,进一步明确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
四个委员会职责和审批权限。
2、根据公司战略经营情况调整营业范围。
3、更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定义,明确“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
济师、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中有关规定,相应调整股东会、董事
会审议权限。
5、其他部分内容与《公司法》《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规定不一致的条款,按照规定做相应调整。
(二)具体条款修订情况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五条 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公司 第五条 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公
的法人治理结构由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由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组成,成,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董事会发 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董事会发挥
挥决策作用、监事会发挥监督作用、经理层发挥经营 决策作用、经理层发挥经营管理作用。
管理作用。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二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 第十三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第十四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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