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
2025 年,本人作为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秉持审慎、诚信、勤勉、独立的履职原则,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各类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与独立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小俊,男,1974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曾任教育部纺织印染清洁生产工程中心副主任、给排水教研室主任。现任武汉纺织大学土建水利测绘专业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0 年 9 月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及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未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存在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获取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2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均
亲自出席或列席,无委托出席、缺席等情况。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投入充足时间与精力,全程参与各类会议,认真审阅全部会议材料,主动搜集、核查决策所需关键信息,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研讨,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经审慎核查,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及重要事项均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职原则,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全程监督公司审计工作,保障审计流程合规;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常态化沟通,推动审计工作高效开展;严格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定期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执行情况,推动内控体系持续优化;认真审阅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并提出针对性专业建议,助力公司规范财务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委员会职责及相关规定履职,依据公司治理结构及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审慎核查总经理、总工程师候选人任职资格,全程参与提名工作;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深入了解公司人才需求及治理结构优化方向,为完善公司治理、夯实人才基础、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参加相关会议,切实监督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落地执行。按期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业绩,紧扣公司发展战略与年度经营指标,科学评估薪酬方案的考核成效与激励作用,保障薪酬体系公平公正,充分发挥其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向引导效能。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聚焦公司重点事项的合规性、合理性开展深入研讨,依照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履职要求发表专业意见、审慎行使审议权利,切实发挥专门委员会议的监督与决策辅助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独立支撑,推动公司治理体系持续完善、运营管理更加规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重点推进续聘审计机构、监督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等相关工作。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主动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作,切实履行职责: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工作,保障其独立性与专业性;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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