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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9 22:31:45 股吧网页版
卧龙新能:卧龙新能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综述

本报告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编制而成。报告是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对维护股东权益,维系政府良好关系,重视提高员工利益,与商业伙伴共赢合作,企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依法纳税,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概括,向社会公众展现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情况,是公司2025年度履行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的真实反映。

本报告经2026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是公司连续第十六年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一、公司治理

1、健全合规体系,释放治理效能

公司始终将合规治理视为稳健发展的基石,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有关规定,持续健全合规治理体系,确保各项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与规范性。报告期内,公司紧跟法规更新步伐,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治理结构,强化了决策、执行与监督的有效分离。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协同联动,有效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效率。

为响应2024年7月1日起生效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指引要求,公司于2025年7月完成了治理架构调整,正式取消监事会建制,并将原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全面整合至审计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监督作用,确保公
司治理结构及运作机制完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2025年度,公司规范召开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6次,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与表决权;召开董事会会议16次,审议并通过了定期报告、收购资产、重大资产出售等关键事项,同时,公司结合经营实际,系统性地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核心制度,进一步夯实公司合规运行的制度基础。

2、筑牢内控防线,护航稳健运营

公司将风险防范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任务之一,致力于构建覆盖全面、执行有力、监督到位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结合业务发展实际,对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进行持续优化与升级,通过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权责边界,强化流程管控,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部制衡机制,确保财务、运营、合规等关键领域的业务流程规范、透明、高效。

2025年度,公司连续第十六年编制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评估。为确保评价的客观性与公正性,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独立的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通过“自评+外审”的双重检验机制,公司不断加固风险防线,推动内控体系从事后合规向事前预警与事中控制延伸,为公司的稳健运营和业务创新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股东及债权人责任

1、推进战略转型,夯实发展根基

公司于2025年1月启动并于3月完成对龙能电力、卧龙储能、卧龙氢能及舜丰电力四家新能源公司股权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成功向风光储氢新能源领域实施战略转型。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政策,全力聚焦储能、氢能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风电发电站、独立储能电站、工商业光伏电站项目等新能源业务,推动产业协同发展,着力加强核心技术能力的建设,为业务拓展奠定基础,切实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提升信披质量,精准传递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秉承“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规范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94份临时公告,非公告类文件若干。公
司持续优化信息披露管理机制,逐步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帮助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对于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有效防止信息误导,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深化投关管理,构建良性生态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致力于通过多元化渠道打造开放的沟通环境,切实保障投资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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