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6:44:06 股吧网页版
卧龙新能:卧龙新能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新能 公告编号:临 2026-024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估值提升计划的制订背景及审议程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
值管理》的规定,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10 日制定了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 年,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制定卧龙新能 2026 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将通过立足主业培育发展新动能、重视股东回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关键少数责任等举措,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
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 一 )提升经营质量,注重主业发展

新能源业务:公司积极响应“双碳”政策指引,公司加速推进战略转型,重点聚焦储能、氢能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风电发电站、独立储能电站、工商业光伏电站项目等新能源业务,着力打造风光储氢协同发展的业务体系。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协同、强化核心技术培育,公司持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稳步拓展海内外市场,进一步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与行业竞争优势。

房地产业务:公司坚持“稳经营、控风险、促转型、快去化”的发展策略,把握行业政策转向和市场机遇,坚持稳健经营,加快去化的工作主线,提升资金周转效率。
( 二 )重视股东回报,稳定投资者预期

公司将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致力于构建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目标、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盈利规模和现金流状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将持续实施相对稳定的、合理的现金分红方案,保持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让投资者获得稳定的分红收益,增强投资者长期持股信心,与各类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 三 )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建设。2025年 7 月,公司完成取消监事会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全部职能,进一步优化了公司治理架构,提升了监督效能。公司持续优化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的专业咨询、监督与决策作用,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严守合规运行底线,围绕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等关键环节细化日常管控措施,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合规运营,实现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

( 四 )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筑牢规范运作底线

公司将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
风险防控。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建立
了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完善薪酬与业绩紧密挂钩的考核机制,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和激励约束。公司及时向董事、高级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