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7
关于终止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公告
2020-06-17
上证公告(股退)【2020】 076 号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4 月 24 日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 元)。上述情形属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第 14.3.8 条和第 14.3.16 条的规定,
经本所上市委员会审核,本所决定终止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20 条、第 14.3.21 条和第 14.3.25 条等规
定,自本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本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美
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退市整理期间,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27 条、第 14.3.28 条等规定,美都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立即准备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
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的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
如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公告之日后的 5 个
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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