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1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6-039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19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
日
A股 2026/5/26 - 2026/5/27 2026/5/27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 年 4 月 15 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 2026 年 4 月 15 日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公司向 A 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9 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可参与分配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 A 股总股本 4,003,136,728 股扣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34,528,223 股后的股份 3,968,608,505 股为基数,向全体A 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54,035,615.95 元。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因本次差异化分红,公式中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按总股本摊薄调整后数值,计算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968,608,505 股×0.19 元)÷4,003,136,728 股≈0.19 元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9 元)÷(1+0)。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5/26 - 2026/5/27 2026/5/27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
红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有期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9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一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9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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