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1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25-042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业绩未达到考核指标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按照《东安动力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 4,447,234 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4,447,234 股 4,447,234 股 2025 年 6 月 25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九届三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业绩未达到考核指标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按照《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235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447,234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
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
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2)。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 45 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
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
根据《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八章“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五)达到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之“……在解除限售期的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 年)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指标未达到上述《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决定按照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
2. 激励对象退休
2024年,公司五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退休已离职,按照《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部分“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第4条“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激励对象当年已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锁;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相关规定,五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完成上述股票的回购。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235 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4,447,234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5493231),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 235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 4,447,234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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