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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1 22:37:42 股吧网页版
安通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7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 7 月 11 日,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
通过证券市场大宗交易增持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通控股”)33,333,3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股份;同日,中外运集运与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资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中化资管同意将其持有的安通控股 82,908,9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外运集运;中外运集运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新证券-招商银行-国新股票宝 3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新股票宝 33 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招商港口、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新证券-招商银行-国新股票宝 3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同意分别将其持有的安通控股3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及17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2%)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外运集运(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外运集运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招商港口直接持有公司 288,817,29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8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外运集运持有公司 333,742,32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89%,招商港口直接持有公司 249,817,29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二)之规定,中外运集运与同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招商港口、湛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汕头中联理货有限公司、广东中外运船务有限公司、厦门中外运裕丰冷冻工程有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 583,852,86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0%。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中外运集运出具的《关于持有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及后续增持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完成的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安通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如未来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自身及安通控股的发展需要对安通控股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或有下一步的计划安排,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中外运集运与中化资管的《股份转让协议》仍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能否取得该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两笔协议转让,尚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能否完成尚有不确定性。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外运集运出具的《通知》,中外运集运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通过证券市场大宗交易增持安通控股 33,333,33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79%)股份;同日,中外运集运与中化资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中化资管同意将其持有的安通控股 82,908,9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外运集运;中外运集运与招商港口、国新股票宝33 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招商港口、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新证券-招商银行-国新股票宝 3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同意分别将其持有的安通控
股 3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2%)及 178,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2%)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外运集运。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外运集运持有公司 333,742,32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89%;招商港口直接持有公司 249,817,29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二)之规定,中外运集运与同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招商港口、湛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汕头中联理货有限公司、广东中外运船务有限公司、厦门中外运裕丰冷冻工程有限公司、营口港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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