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 2025 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巍先生,现任大连海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大连海事大学深圳研究院院长;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MBA、MPA)教
育学院院长;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高级研修学院院长。2022 年 9 月 23 日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以及通讯的方式,如期出席了公司本年度历次董事会。会前,本人仔细审阅了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专业判断提出独立、客观的意见与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审慎行使表决权。经共同讨论分析,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有效,故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表决票,不存在反对、弃权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2025 年应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2 次未
董事会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遵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结合自身专业背景,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至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在会前均进行了独立、认真地审核与分析,并在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就相关议题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经过与会委员的深入讨论与分析,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历次委员会的召集与召开过程中,均遵循了合法合规的程序,对于重大事项的处理也都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决策结果合法有效。因此,对于本年度公司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表示赞同,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3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4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2025 年应参加专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 2 次未
门委员会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
刘巍 11 0 0 否
3.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股东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2025 年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刘巍 6 0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通讯的方式,
如期参加了公司本年度历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审议相关议案。
5.考察及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与治理动态,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开展专项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以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现场履职情况
①董事会及专项工作参与
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期间,本人着重围绕公司经营管理与业务拓展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状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关键方面,展开实地考察与深入了解。
此外,本人分别于 1 月上旬、2 月下旬、6 月中旬及 12 月下旬,通过现场及
线上会议的方式,参与了公司 2024 年度年审沟通会议、投资建造集装箱事项讨论会以及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汇报会等重要会议。在会议中,本人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全力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切实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②调研走访与沟通交流
本人于 2025 年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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