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 2025 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黄呈南先生,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昌分所任主任会计师。历任南昌市审计局科员;南昌审计事务所部门经理;深圳资产评估事务所项目经理;江西鑫源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部经理;江西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法人代
表、主任会计师、董事长。2025 年 9 月 23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通过通讯的方式,如期参加了公司自本人就职以来的历次董事会。会上,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积极参与各议题讨论,认真、审慎行使表决权。经共同讨论分析,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召开的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本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所召开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2025 年应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2 次未
董事会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始终恪尽职守,严格依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履行委员职责。针对提交至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研读并分析,在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结合专业判断提出意见与建议,并以审慎态度行使表决权。经过与会委员的共同讨论,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召开的历次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相关决策合法、有效。因此,对于本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表示赞同,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2025 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2025 年应参加专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 2 次未
门委员会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
黄呈南 4 0 0 否
3.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会,具
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2025 年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黄呈南 1 0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本人通过通讯的方式,如期参加了公司该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审议相关议案。
5.考察及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与治理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开展日常调研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不断加深对公司内部治理、规范运
(一)现场履职情况
①董事会及专项工作参与
本人自 2025 年 9 月 23 日履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
治理工作。本人通过现场出席及通讯的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凭借专业素养与丰富经验,围绕公司经营管理、战略规划、董事会决议执行及业务开展等关键领域积极交流并给出意见;并于 12 月下旬现场参加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汇报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重点关注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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