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于 1981 年成立,前身是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拥有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 名。致同所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8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6 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致同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
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致同所审计工作团队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致同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与致同所就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针对重大审计及会计判断问题,致同所及时向内部专业技术支持部门进行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业务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此外,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致同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制度,在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所设立质量控制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致同所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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